C114訊 11月10日消息(水易)近日,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71號公布停止實施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的反規避措施。

公告顯示,2025年9月3日,商務部發布2025年第48號公告,自2025年9月4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實施反規避措施,將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的現行反傾銷稅稅率適用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
上述措施實施后,鑒于貿易環境發生了變化,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停止實施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的反規避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將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的現行反傾銷稅稅率適用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
據了解,今年3月,申請人稱,美國光纖生產商及或出口商,利用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G.654.C光纖)與超低損耗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業內稱為ULL G.652光纖,是G.652光纖的一種)之間具有高度兼容性、相似性和相互替代性的特點,將原產于美國的ULL G.652光纖,以G.654.C光纖的名義出口至中國,規避我國對其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G.652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嚴重削弱了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效果。
今年9月,商務部裁定,美國光纖生產商和出口商通過改變貿易模式的方式向中國出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G.654.C光纖),不具有充分的商業合理性,削弱了現行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效果,構成了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反傾銷措施的規避。自2025年9月4日起,將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現行反傾銷稅稅率適用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截止波長位移單模光纖。 








































